11月2日,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日常巡查中发现田贝四路83号大院一业主私自砍伐田苑小区15号门一颗大王椰子树,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其砍伐行为,并通知街道执法队员。
执法队员接到通知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该业主未办理任何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手续。执法队员做好现场勘查笔录、录像取证,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翠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严格落实《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树木管理工作的通知》《罗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化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绿化执法方面工作,做到加强巡查,及时制止;严厉打击,严格执法;加强沟通,依法行政。
毁绿容易造绿难,青山绿水价无限。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切实增强爱绿护绿意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爱护城市绿化,共同维护宜居生活环境。
编辑 刘春雨 审核 汪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