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26日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第360C(1)条,命令公司注册处处长将香港“支联会”自公司登记册中剔除。
根据特区政府新闻处当日消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是在考虑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处长的初步建议和所附的相关资料、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的意见,以及“支联会”和“支联会”其中一名董事提交的申述后,作出有关命令。
特区政府发言人强调,维护国家安全至为重要。禁止“支联会”运作,是对于自由结社和自由发表言论或表达的权利施加的必要和相称限制。特区政府有实际需要从速依法采取措施,以尽量减低“支联会”可能带来的危害国家安全风险,从而按香港国安法的要求有效地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的发生。
(原标题《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将“支联会”从公司登记册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