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丨保护知识产权,赢了官司还得赢钱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2021-10-21 01:17
摘要

截至目前,深圳法院已在十多宗案件的判决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近亿元……深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屡放“大招”,阶段性完成了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综合改革试点任务。

从《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修正案新增惩罚性赔偿相关内容,到率先出台全国首个相关司法指导意见,截至目前,深圳法院已在十多宗案件的判决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近亿元……深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屡放“大招”,阶段性完成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综合改革试点任务。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这些问题不加以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就会变成一纸空文,不仅会凉了权利人的心,也会令法律的威严受损。深圳率先“破冰”,以特区立法的形式,消除了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制度的法律障碍,形成了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操作规则和实践样本,将“纸面上的权利”落到了实处。深圳用大招、实招为大力推动构建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打造国际一流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夯实了基础,也为健全、完善全国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起到了先行示范作用。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强弱,决定了创新力量的大小。只有将侵权者罚到肉疼,才能让全球最优质的产品、最先进的技术放心地在深圳落地;只有用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才能激发创新者的创造力,将深圳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惩罚侵权,鼓励创新,深圳完成了相关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也向着城市高质量发展目标前进了一大步。

(原标题:《特评丨保护知识产权,赢了官司还得赢钱》)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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