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报清言 | 着力破解民企“内贼难防”之困

清风扬
08-31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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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实案例深刻揭示,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缺乏有效的治理制衡,都有可能滋生腐败寻租空间。

现实案例深刻揭示,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缺乏有效的治理制衡,都有可能滋生腐败寻租空间。

内部腐败是侵蚀民企健康肌体的“蛀虫”,是侵蚀民营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健康根基的毒瘤。今年4月,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联合北京廉政法治协同创新基地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腐败犯罪研究报告(2025)》显示,民企腐败犯罪中,职务侵占罪占比 51.6%,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占比10.79%,挪用资金罪占比9.61%,三类侵害企业自身利益的犯罪合计占比超过七成,说明民企腐败的核心问题是“内部人吃里扒外”,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官商勾结”。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内部治理机制正在发挥作用。数据显示,超过一半的案件潜伏期在两年以内,说明腐败行为容易在日常经营中暴露;主动投案与内部举报合计占比超过53%,成为主要案发渠道。

“挖蛀虫”“打内鬼”,既需要民企自身练好内功,也离不开外部环境清障护航。当前,党和国家将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治理全面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布局,明确提出“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罪名的入罪门槛进一步降低,与针对公职人员贪腐案件的定罪标准全面对齐。

在一定意义上,这标志着反腐的法益保护重心从身份廉洁转向职务廉洁,反腐已不是单纯的官场治理,而是广义的“权力腐败治理”。这也将倒逼民企健全内控、合规、审计及反舞弊机制,真正做到内外兼修、行稳致远。

编辑 白珊珊 审核 梁荣高 张玉洁

(作者:清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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