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远足径管理新规今起实施,市民徒步更安全更舒心

读特&晶报记者 王章敏
08-10 19:24
摘要

2026年8月10日起,《深圳市远足径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其中,包括入选“全国十大登山户外运动特色目的地”的鲲鹏径,自此有了系统性的管理规范。

近年来,户外徒步成为越来越多深圳市民周末休闲的首选方式。随着深圳远足径的大规模建设和使用频率急剧增加,远足径在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秩序维护等方面的问题逐渐显现。此次施行的新规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有效期为五年,旨在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徒步环境。

责任划分更清晰,每段路都有人管

新规明确了远足径的管理责任主体。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全市远足径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远足径的日常维护、安全监管、秩序维护等工作;各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属地原则,承担辖区远足径日常监管主体责任。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及地质公园范围内远足径的管理,市、区水务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河湖岸线区域远足径的管理。市、区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这意味着,过去一条远足径分属多个部门、出现问题难以追责的局面将得到改变,每一段路都有了明确的管理责任人。

安全保障再升级,风险区域配齐设施

安全是市民徒步最关心的问题。新规要求远足径管理部门在悬崖、陡坡、滑坡、落石等风险区域规范设置警示标识,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监测设备、预警广播、应急呼叫装置、急救设施及紧急避险点。在河湖岸线区域,需根据水位变化和水流情况,合理设置防护设施。非开放区域须设置禁止进入标识标牌。

在森林防火方面,管理部门将定期清理远足径沿线枯枝落叶等易燃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当出现人流高峰或突发情况时,管理部门将及时采取提醒、限流、分流等安全措施。如遇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限制或禁止人员进入。

环境卫生有保障,节假日后专项清理

针对市民反映较多的环境卫生问题,新规作出具体规定:远足径管理部门需开展日常巡查,及时清理垃圾;按时清运垃圾投放点及出入口分类垃圾桶;除日常管护外,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系统清洁;节假日期间加强巡查清理,假期后两天内完成专项清理。

此外,远足径上的标识标牌要做到准确清晰、稳固完好、无乱张贴,并规范设置中英文双语。驿站、休憩设施等公益性服务设施须对外开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严禁八类行为,违规将依法处理

新规明确了公众在远足径管理范围内严禁的八类行为: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上山;随意丢弃、堆放垃圾;破坏各类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包括采摘、砍伐植物,违法捕捉、惊扰、投喂野生动物等;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违规张贴、喷涂、张挂商业广告;擅自骑行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执行公务的车辆除外);以及其他不文明、不安全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对破坏远足径环境或游览秩序的行为,管理部门将予以劝阻并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拒不接受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鼓励市民参与,共同守护山野

新规特别强调社会参与。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将通过招募或社会组织举荐方式产生志愿者,参与远足径的日常巡查和监督,向管理部门反馈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远足径管理部门还可组织志愿者开展清洁山野、洁净海滩、手作步道、环保自然教育等公益活动。同时,远足径管理部门将设立监督热线和平台,收集公众意见,改进管理措施。

经常徒步鲲鹏径的市民王女士表示,过去部分路段设施维护不及时、垃圾清理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新规实施后这些问题有望得到解决,“有人管了,走起来更舒服”。

建设坚持生态优先,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扰动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明确远足径建设维护要坚持生态优先、低影响管护原则,优先采用生态化、手作步道工艺开展步道建设与修复,最大限度降低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扰动。这一原则既保障了市民徒步需求,也兼顾了深圳山野自然资源的保护。

据了解,目前深圳已形成包括鲲鹏径、凤凰径、翠微径在内的远足径体系,串联起山林郊野、河流湖库、滨海岸线等代表性自然风景区域,成为市民亲近自然、休闲健身的重要载体。新规的实施,将为这条贯穿深圳的“生态项链”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读特&晶报记者 王章敏

(作者:读特&晶报记者 王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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