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星档案:
赖炳才,男,1962年12月出生,1981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罗湖公安分局清水河派出所三级警长。从警以来,赖炳才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被评为市优秀人民警察1次,优秀公务员5次,多次获市公安局嘉奖。
作为一名资格深、经验足、处理火灾隐患能力强的消防监管民警,赖炳才一直保持极高的工作热情,吃苦耐劳、兢兢业业,发挥老同志带头作用,不断提升自身执法服务水平,为辖区的消防安全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认真敬业是赖炳才给大伙儿留下的深刻印象之一。今年1月,在调查一宗施工工地火灾时,赖炳才和同事发现施工方存在未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对此,赖炳才收集证据上报,经依法审批后对涉案单位的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在今年元宵节夜查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中,赖炳才认真查处,行动一结束,又回到派出所协助办案队处理一宗违法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案件。负责办案的同事看到后,担心他年纪大了吃不消,就劝他回去休息,可赖炳才却说:“办理案件你在行,可在消防工作方面我比较有经验,这宗案件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我在这里,你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随时问我,多方便。”一直等到案件审批完毕,收押大队到达将嫌疑人安全移交,赖炳才才放心回家。
今年3月,赖炳才在消防检查过程中不慎扭伤脚,情况比较严重。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更何况赖炳才已经是五十多岁的年纪,可为了不影响完成工作任务,他休息了几天在脚刚刚能活动之后,立刻带伤回到岗位上,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月底,他又不顾脚伤冒着风雨准时赶到了辖区的侨香学校,组织1000多名师生进行疏散逃生演练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这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赢得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赖炳才深知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他常常放弃节假日、周末休息的时间,深入辖区走访施工单位、仓储、个人营业场所,及时了解辖区内消防安全的最新情况,并针对具体问题开展工作,防范于未然。今年以来,赖炳才共检查社会单位92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2份,巡查“三小场所”300余家,发现整改隐患310余处,开展消防演练28次,培训5600余人。
编辑 陈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