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俊:消防监管应防火于未“燃”

读特见习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宋卓远 姜飞
2017-06-10 16:55
收录于专题:每日警星
摘要

黄春俊在勘验中发现,12处着火点都在住宅内的公共走道,着火点周围均未发现可引起着火的火源,着火点着火时间发生在同一时间段。

【警星档案】

黄春俊,男,1979年4月出生,2004年入警,现任罗湖公安分局消防监管大队三级警员。从警以来,黄春俊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市公安局嘉奖4次、优秀公务员2次。

熟悉消防监管工作的人都知道,火灾调查是件脏活、累活,长期与灰尘与有毒烟气打交道,面对的是火场的废墟和灰烬。有时一天下来,清理的火烧残留物要按立方、按吨计算。但37岁的黄春俊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7年。

一场火灾过后,普通市民看到的是残局与伤痛,而在老道的黄春俊眼里,却是燃烧形态、着火点,以及如何抽丝剥茧查明火灾成因。同样是火灾,电气和燃气引发的火灾现场如何洞察细微差异,人为纵火与线路故障火灾如何甄别蛛丝马迹,这其中都大有学问。如今的黄春俊已然是火灾调查的行家里手,这一切得益于他平时积极主动向经验丰富的老同事请教,以及利用业余时间啃了大量的有关电气原理、材料科学等方面的书籍。

2012年10月的一天下午,在不到一个小时内,罗湖辖区有临近的四个高层住宅小区先后响起警报,四个小区共有12处着火点。黄春俊在勘验中发现,12处着火点都在住宅内的公共走道,着火点周围均未发现可引起着火的火源,着火点着火时间发生在同一时间段。他敏锐地意识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火警,极有可能是人为纵火,必须要快速抓住犯罪嫌疑人,否则还有可能发生类似事情。于是,黄春俊当即与刑侦部门沟通,报告了勘验结果,同时提供了有力证据。刑侦部门根据黄春俊提供的线索,全力侦查,迅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最终低头认罪。他还交代之前在其他地方的两次纵火行为。案件告破后,刑侦的同志向黄春俊电话致谢,他谦虚地答道:“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工作。”

在医学界,有“上医治未病”之说,而在黄春俊的心里,防火于未燃才是消防监管的最大成功,尤其是在中小学生群体中从小培育消防意识。2012年罗湖某小区内发生一起火灾,起因正是小区内有两名8岁的小孩将拔火罐的酒精倒在棉棒上,用打火机点燃后扔至床上引燃了周边物品,导致火灾蔓延扩大。这次火灾对黄春俊触动很大,如何在中小学生中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成了他的心结。

此后,只要空下来,他就到处征求意见,经过一个多月的摸索,在借鉴其他城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终于自己拟定出一套适用于中小学生防火安全普及教育的培训大纲。之后,他又与各派出所专职消防民警逐个联系,将此大纲分发下去,建议他们在各中小学开展活动时使用。在短短一年时间里,罗湖区中小学防火安全教育取得了不俗的成效,黄春俊的探索精神也受到同事们的肯定。

见习编辑 郑蔚珩

(作者:读特见习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宋卓远 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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