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朋友,借点钱周转一下怎么还要收我利息?”
“都是朋友,我把自己的钱拿出来借给你,怎么不知道给点利息?”
现实生活中,朋友之间借贷是常发生的事,但因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少。其中较为常见的,当属利息引发的纠纷。
若借款之时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该怎么处理呢?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了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法律后果。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若没有明确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借款。
因此,如果希望借款人支付利息,一定要提前在借款合同中进行明确。
除此之外,《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正所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普法君要提醒大家,如果不按时归还,不仅可能会丢失信誉,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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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