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进社区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宣传
宝安日报记者 王晓冬 通讯员 张英玉
2021-09-28 22:06

近日,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干部职工及法律顾问前往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在田寮社区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宣传。

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是全国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既是行政机关开展执法活动的重要遵循,也是尊重当事人合法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因此,开展社区普法宣传教育非常有意义,有助于推动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在现场,该局结合自身法定职责,精心梳理了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要点,精心制作了宣传单、宣传册,精心准备了《宪法》《行政处罚法》宣传读本。通过进社区摆摊普法的方式,走到人民群众身边,宣传《宪法》《行政处罚法》和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积极为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以及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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