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反腐支出单列,让“看守人”硬起来
评论员 和静钧
2016-04-20 06:46

 日前,近百家中央部门对外“晒”出了2016年度部门预算。据了解,本次集中“晒”预算的100家中央部门中,将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单列的单位至少有43家,这部分“反腐支出”预算金额共计14479.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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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往的部门预决算中,“反腐支出”预算是很少被单独列为一项的。这主要原因是,多数中央单位的纪检部门,其人员与事务跟其他部门的人事没有太多差异性,如果它要在预算中单独立项,那么其他很多部门也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单列出来,这会使预算变得繁琐。

作为内部监督部门的纪检单位,其部门支出单列预算的前提在于纪检单位能够独立编排工作事项,其人员的工薪等应不受其他部门预算的挤压或排斥。这样的“独立性”前提在中央纪委向各中央单位派驻纪检干部下是成立的,因为派驻人员与驻在单位的事务交集并不大,为使独立与强化后的纪检工作得到更好地开展,经费保障必须落实于预算单列上。事实上,中央在《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中,就明确提出派驻人员预算单列的要求。

内部监督是反腐败事前、事中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事后监督追责的重要补充。强化内部监督,于反腐事业而言意义重大。一些部门或单位之所以出现腐败窝案,其根源在于作为行使内部监督者角色的单位纪检部门职责缺位,而它的职责缺位,很大程度上是由其人事与经费的利益依附性所决定的。在其人事、人员晋升与福利待遇等均操持于单位权力之时,其监督职能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经费保障与经费透明,是一对平衡体。经费透明有利于纪检部门也置身于阳光监督之下,令其更有权威性。这次近百家中央部门或单位“晒”经费中,有近一半单位公布了单列的纪检费用支出,还有另一半单位没有“晒”出,看来这一经费透明工作还得进一步加强。

而经费透明下必然也会促进经费预算科学化,令反腐事业进入良性循环。反腐经费支出事项的设置,需要科学化与精准化,这样才能做到公平与效率兼顾。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应使大众在“参与式预算”中发挥群策群力的作用,集中智慧,优化决策,科学配置反腐议程。

中央部委等单位在2016年预算中单列“反腐经费”的做法,值得推广到基层。各级纪委向下逐级派驻工作人员,也要从人事上剪断纪检部门与本单位的利益纠葛,在经费保障上列入单独预算,并做好经费透明与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可以相信,经费有了保障后,纪检部门这一单位“看守人”,在预防腐败上,定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编辑 莫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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