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婚姻家事调解室在罗湖法院揭牌
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罗云 文/图
2017-03-09 20:16

3月9日上午,罗湖区人民法院与罗湖区妇联签订《共同推进家事纠纷调解构建和谐家庭联动工作框架协议》,并为新成立的罗湖区婚姻家事调解室揭牌,这标志着罗湖法院在探索建立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方面迈出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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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婚姻家事调解室揭牌

据了解,此次罗湖法院与罗湖区妇联签订《共同推进家事纠纷调解构建和谐家庭联动工作框架协议》,是双方为共同推进罗湖区婚姻家事纠纷调解联动工作,实现“为社会减压、为家庭疗伤、促社会和谐”的目标而进行的一次全新合作。协议主要包括:引入多元调解主体,组建跨领域综合家事调解队伍;开发家事调解课程,彰显柔性司法和人文关怀;建立心理疏导机制,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搭建情感治疗平台;举办婚姻家事论坛活动,弘扬良好家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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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调解员获颁聘书

据介绍,罗湖法院作为广东省高院和深圳市中院共同确定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基层法院,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建立新型家事纠纷的综合协调解决机制,探索婚姻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化解方式。2014年3月25日,该院成立了家事审判庭,2016年11月8日又向编制部门争取到了具有独立编制的婚姻家事庭,形成了专业化的家事审判机构。同时,该院完善人身安全保护制度,推动罗湖区出台《家庭暴力案件人身保护裁定多部门协作实施指引》,并于2014年3月发出深圳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另外,该院还建立家事调查员与家事调解员制度,并有效整合法院、公安、妇联、司法、民政等机构和社会力量,共同化解家事纠纷,建立共同化解家事纠纷的长期协作机制,共同推进罗湖区婚姻家事纠纷调解联动工作,努力实现“为社会减压、为家庭疗伤、促社会和谐”的目标。

当天的签约仪式结束后,罗湖法院还安排资深婚姻家事审判法官,以婚姻家事调解为专题对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编辑 白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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