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对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
时间:2月20日至10月30日
23日,市市场与质量监管委市、区、所三级价格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分为15个组,出动54人次对全市各大口岸、部分公立医院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收费行为开展集中统一检查行动。全天共检查停车场20家。据悉,2月20日至10月30日,将按照“双随机”原则,每季度将对全市10%以上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开展收费检查。
每季度对全市10%以相关停车场开展检查
在执法行动中现场发现,布吉口岸、罗湖口岸、龙华人民医院停车场存在明码标价、收费公示问题,现场责令整改2家,对1家拟立案查处。检查发现皇岗口岸某停车场涉嫌对每台过夜停放车辆超出政府指导价标准多收费的行为,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此次专项检查是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为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民生实事的通知》文件第109项“对全市40%以上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开展收费检查”的精神,旨在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水平。根据行动方案,自2月20日至10月30日,将按照“双随机”原则,每季度对全市10%以上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开展收费检查,范围是2016年1月1日以来,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收费,重大问题可以往上追溯一年。
检查机场车站公园医院等配套停车场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包括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场,公交枢纽站及地铁换乘站停车场,路边停车政府全额或者参与投资建设室内专业停车场,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等;其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益)性单位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配套停车场,非营利性医院、公办学校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公园、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场馆、音乐厅、影剧院、会展中心、新闻单位等场所配套停车场。
群众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专项检查的内容主要是:
1、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2、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下列行为: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其他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
3、其它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如收费过程中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如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将通过群众举报提供线索和主动检查发现线索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欢迎广大群众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见习编辑 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