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乐峰:让小偷小摸无处遁形

记者 解树森 通讯员 王英楠 文/图
2017-02-17 00:18
收录于专题:每日警星
摘要

我们每天乘坐公交和地铁,或许曾与公交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王乐峰擦肩而过,对于我们来说,他是“路人甲”,但是对于那些“小偷小摸”的贼来说,他就是“终结者”。

警星档案:

王乐峰,41岁,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公交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案件侦查中队中队长。从警以来,王乐峰曾荣立个人二等功和三等功,荣获“深圳十大神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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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市公交、地铁线路越来越多,犯罪分子也变换着招数,相关盗窃、扒窃犯罪手段层出不穷,打击这类“小偷小摸”的难度大,执法成本高,工作不易开展。我们每天乘坐公交和地铁,或许曾与公交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王乐峰擦肩而过,对于我们来说,他是“路人甲”,但是对于那些“小偷小摸”的贼来说,他就是“终结者”。

2014年,王乐峰主办侦查了“501”特大长途大巴调包盗窃系列案,该系列案侦查历时数个月,共抓获涉案人员40余人,缴获电脑、相机等被盗物品共200余台,涉案金额500余万元,有力打击了省内长途大巴调包盗窃活动。用他自己的话说:“只要犯罪分子敢出手偷,我们就一定要将他们捉拿归案,让他们无处可逃。”

许多犯罪分子被抓获后经常是一头雾水,不知道自己从出门、作案、回家就已经被全程紧盯、取证了,用他们的话说:“实在没法想象他是怎么做到的,他看上去就像’路人甲’一样出现在周围,更像一个影子,让人毫无察觉。”盗窃扒窃犯罪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但是此类犯罪团体作案手法隐蔽、流窜性大,而且犯罪分子中又以惯犯居多,犯罪手法“高明”。王乐峰办起案来锲而不舍、抽丝拨茧,带队抓捕了一个又一个“高明”的小偷。

打击犯罪与保护群众利益相辅相成,同等重要。财物被盗了,事主希望犯罪分子被绳之于法的同时,也期盼财物能尽快找回。所以,王乐峰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中,非常注重涉案物品及时返还的工作。“一开始警察联系我的时候,我还以为是诈骗电话呢,当时笔记本电脑丢了,我根本没抱多大希望,没想到警察真的给我找回来了。”事主陈小姐便是众多从王乐峰手中拿回失窃财物的群众之一。

见习编辑 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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