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两项科技创新条例执法检查 为深圳创新发展优势提供法治保障
读特记者 李舒瑜
2020-03-11 07:51

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执法检查第一次会议,正式启动这两项与科技创新相关的特区法规的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宇扬、彭海斌参加会议。

这两项法规都是近两年来实施的新法。深圳是我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8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的实施,使示范区的建设有法可依。《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去年3月1日起实施,是全国首部涵盖知识产权全类别、以保护为主题的地方法规。这两项法规相互关联,与深圳科技创新发展紧密相关。其实施效果如何,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根据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将用两个月时间同步展开两个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

骆文智表示,开展这两个条例执法检查是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以推动法规更好实施,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咬合”。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要把“法治思维”、“问题导向”和“务求实效”贯穿始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清病灶,对症下药,提出务实有效的意见、建议。要敢于动真碰硬,该曝光的曝光,该点名的点名,让监督的压力转化为有关部门改进工作的动力,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

骆文智指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启动《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修订和《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的立法工作。要将执法检查与立法、修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推动解决制约深圳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巩固和提升深圳创新发展优势提供法治保障。

编辑 桂桐

(作者:读特记者 李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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