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乱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市交警局组织研发了新型电子警察,可进行自动抓拍处罚,准确度接近100%。目前,首批设备已在深南大道、北环大道重要路段、关键节点安装调试完毕,已经正式上岗执法。
违法图片。
记者了解到,夜间行车乱用远光灯严重危害交通安全,会车时可导致对向车辆驾驶人或行人瞬间致盲;面对远光灯,驾驶人对于迎面车辆的车速和距离产生误差,容易发生误操作;使用远光灯的车辆,其后方的事物很难被对向来车发现,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可以说,违法使用远光灯,既影响他人行车,也给自身安全带来隐患。
而在查处乱用远光灯方面,全国各地基本以民警现场执法为主。但是,从拦截车辆到确认违法到最后处罚,查处一宗往往要十几分钟,消耗警力却效率低下,且在高快速干道上夜间现场查车不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市交警局近期组织测试了新型电子警察设备,该批电子警察设备具备光源检测功能,可通过强光处理,清晰识别车灯中的远近光灯开关状态,并对正在使用远光灯的车辆进行自动抓拍,准确度接近100%。据介绍,违法取证采取视频+图片的方式,可全面记录违法使用远光灯的整个过程。
目前,首批设备已在深南大道、北环大道重要路段、关键节点安装调试完毕,并于12月14日起开始了上岗执法。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根据运行情况,逐步在照明情况良好的路段投入使用,扩大覆盖面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在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使用远光灯的,处300元罚款,记1分。
见习编辑 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