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深化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的部署,为向中山市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便利化的婚姻登记服务,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自2021年7月21日起,在全市实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即一方为中山市户籍居民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选择到中山市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适用范围
男女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中山市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全市自主选择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2个办事事项。婚姻登记档案查询、补领婚姻登记证等业务暂不实行全城通办。涉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仍由市婚姻登记中心统一办理。
办理方式婚姻登记“全城通办”实行预约受理制,优先办理预约业务后,提供现场取号服务。当事人可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信息系统(https://www.gdhy.gov.cn/)进行预约。
撤销部分婚姻登记机关
东升镇、南朗镇及民众镇已依法撤销,其婚姻登记处需相应撤销。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原东升镇、民众镇、南朗镇等三个婚姻登记处设置工作过渡期,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30日。其中,9月30日起停止受理结婚登记、补领婚姻证书、出具婚姻记录等业务的网上预约,7月30日起停止受理离婚登记的网上预约。此后群众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业务,需到中山市其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渡期后,原东升镇户籍居民原则上到小榄镇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原南朗、民众镇户籍居民原则上到市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也可自主选择到中山市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两项婚姻登记业务。
婚姻登记机关地址及咨询电话
(原标题《7月21日起中山市婚姻登记可“全城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