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每日一学丨推荐标准和行业标准使用顺序更加明确了
福田区法学会
2021-07-05 20: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中的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合同制度等重要内容,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主要要素和规则,为市场经济提供了根本遵循。

企业和企业家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是党委政府打造优良营商环境服务的重点“客户”。《民法典》的实施,为企业、企业家带来了哪些重要改变,哪些重要问题值得关注?

《民法典》每日一学●商业交易

推荐标准和行业标准使用顺序更加明确了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部分条款),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

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

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法条解读:  

此前:《合同法》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哪个优先适用以及存在冲突怎么办没有做详细规定。

此后:《民法典》明确在质量要求不明的时候适用标准的顺序: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

实操建议: 

1.合同对于质量的约定要明确。

2.合同目的要明确。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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