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私人小客车提供拼车、顺风车服务,每天接单不得超过三次。10月31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市公安局联合发布《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11月8日前提出意见。
意见提交方式有两种:一是寄信件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2412室(邮政编码: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二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czcggb@sztb.gov.cn。
合乘车须提前发布出行计划和线路
《征求意见稿》首先明确了定义:“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合乘者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因此,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由合乘各方自行约定并承担。通过互联网方式实施的私人小客车合乘各方包括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合乘平台")、合乘出行提供者和合乘者。
每车每天提供合乘不超过三次
《征求意见稿》提出,合乘出行提供者必须有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在本市注册且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七座以下车辆提供合乘出行。
合乘出行提供合乘服务,每辆车每天不得提供超过三次合乘出行。
合乘分摊费用不得超过“红的”运价50%
根据《征求意见稿》,合乘出行提供者应在合乘平台提前发布出行计划及线路,并发布当次出行分摊总费用(仅限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分摊总费用按合乘里程计算,且单次里程分摊费用不得超过红色出租小汽车里程续租价的50%(不含燃油附加费、候时费、长途返空费、夜间附加费)。合乘平台可在合乘者分摊的总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
合乘平台应设置独立软件
《征求意见稿》对提供合乘服务信息的合成平台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在本市提供合乘服务信息的合乘平台,应在提供信息服务20日前向市交通运输部门备案,同时,遵守以下规范:
(一)确保合乘各方信息真实有效,合乘车辆性能及技术状况良好,提供在线合乘出行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二)所提供服务的合乘软件应独立设置,或者所提供服务软件的合乘功能应独立设置。
(三)合乘软件应测算并设置当次合乘出行分摊总费用上限。上限标准为不得超过“单次里程分摊费用不得超过红色出租小汽车里程续租价的50%(不含燃油附加费、候时费、长途返空费、夜间附加费)”的要求。
(四)合乘平台每天为同一合乘车辆提供的合乘供需信息整合服务不得超过三次。
(五)将提供合乘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本市政府监管平台,并按要求传输合乘相关信息。
(六)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合乘平台采集合乘提供者和合乘者的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合乘业务所必需的范围。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者刑事侦查权外,合乘平台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
(七)建立投诉和有关纠纷处置制度,受理并及时处理合乘者的投诉。
(八)对于不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和车辆应当停止提供合乘信息服务并注销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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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要求合乘每天不得超两次
北京、上海、广州等均在上月发布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时,同时发布了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北京规定,接入的合乘平台的车辆须为本市号牌,拼车需为七座以下的车辆,提供合乘的车辆须是驾驶员本人所有的。注册驾驶员的合乘频次每车每天不得超过两次。
上海出台的细则更加严格。首先,驾驶员必须是车辆所有人,车辆单位不得提供合乘出行;其次,合乘者的上车地点应在出发地周边半径一公里的范围内;第三,每辆车每天不得超过两次合乘出行,同一合乘线路可以多人共同合乘。
广州规定,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的,合乘出行提供者可在全天提供不超过两次合乘出行;免费互助合乘的,合乘出行提供者每日提供合乘出行次数不受限制。
【各方反应】
顺风车限定次数市民有赞有弹
深圳关于合乘车规范管理的意见,在市民中引起不小反响。部分市民认为,顺风车限定每天不超过三次,回归了“顺风车”本身的定位;但也有不少市民表示,拼车和顺风车可以实现环保和疏堵的效益,不应该予以限制。
家住福田、在宝安上班的喻小姐不时会用一下顺风车。她下班不赶时间的话,会提前发布信息,通常很快就有人接单。“每天往返福田、宝安,油费加上高速公路费成本都要50元以上,做一趟顺风车服务可以收20多元,分摊了成本,也方便了别人,这种方式挺好的。”她认为,顺风车就应该体现“顺风”概念,也就是车主上下班或出去办事的时候顺路带一下人,每天三次差不多。如果可以无限次的话,难免会有人以顺风车的名义做专车,那样性质就变样了。
但也有市民对此表示反对。吴先生就表示,现在政府对网约车严格限制,估计很快网约车会大幅减少,那么私家车合乘、顺风车会是很多“刚需”的另一个选择。“总有人会要出门办事,顺便搭载其他乘客,这既能物尽所用,减少人人开车,也能降低拥堵,减少污染,有何不可呢?这个也用次数来限制,与‘鼓励共享’是一种矛盾。”
网约车细则征求意见11月8日结束
深圳10月8日发布了《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交委相关人士昨日表示,征求意见11月8日结束,在这一个月中间,交委还组织了社会各界代表、专家学者、企业、市民等进行专题座谈,收集意见。将这些意见汇总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后,还将上报市委市政府,通过后才能正式发布。
见习编辑 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