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时节,风高物燥,是火情高发期。日前,光明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光明新区今冬明春特别防护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警示会”,并与劳动密集型、物业管理、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等4类企业代表人签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新区各企业代表约1800人参加会议。
会上,光明新区党工委委员、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光明公安分局局长杨永平深入分析了光明新区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阐述了落实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杨永平指出,消防工作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但目前光明新区消防工作的基础非常薄弱,很大程度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营。作为本单位消防工作的责任主体,企事业单位要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要认真履行消防法定职责,加强消防工作的投入,要严厉追究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业主或受益人进行约谈,以告知、训诫等方式责成说明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要求,落实工作措施。每发生一宗火灾事故,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对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都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编辑 白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