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存漏洞,龙岗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促整改
聂朦
2021-06-22 21:05

近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蒲某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案中,发现深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某物业管理处在物业安全管理上存在较大问题,导致蒲某某多次随意进出龙岗某小区发生刑事案件。随后,该院通过向物业公司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整改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现场会。

在该案中,蒲某某与被害人覃某某原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分手后,蒲某某一直纠缠覃某某想复合。蒲某某通过跟踪,知道覃某某住在某小区4栋3403房(34层为顶楼),蒲某某于2021年5月19日去该房找覃某某,遭到覃某某拒绝不给其进门。5月23日12时许,蒲某某再次到该房敲门,又被覃某某拒绝。蒲某某为进入覃某某住处,不顾危险从楼顶天台用一根网线绑在避雷针钢筋上,吊着攀爬到覃某某房屋外墙,从窗户进入覃某某住处,覃某某报警后蒲某某才离开。该小区物业管理处明知此情况,仍未加强对进出人员管理,未采取任何措施消除顶楼天台的安全隐患,导致蒲某某当天下午再次从顶楼天台爬到覃某某的住处内,覃某某因害怕只能搬离该小区。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该小区的大门及单元电梯间虽设立有门禁,但该门禁未投入使用,未实行严格封闭管理,平日大门及电梯间门均对外敞开,所有人员均可随意出入,安保人员也未对出入人员进行核查。同时,该小区物业管理处未对顶楼天台门进行安全管理,导致闲杂人员可以随意进出,存在安全隐患。对此,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向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同时派驻检察官到该小区举行检察建议宣告送达现场会,邀请宝龙派出所辖区民警、宝龙社区工作站相关负责人、小区住户代表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参加,听取各方意见,共同商议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现场会上,检察官讲述通过刑事案件线索发现物业管理存在安全漏洞的过程,阐释了制发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合法性,以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目的。小区住户代表对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走入社区倾听民意,为民办实事表示衷心感谢,希望能够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为小区住户提供更安全的居住环境。物业管理公司诚恳接受检察建议,表示会立即根据进行全面整改,切实保障小区住户安全。

下一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将对该小区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推动加强物业管理、堵塞漏洞,助力强化物业行业社会综合治理,营造安定有序的居住环境,切实提升居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来源:龙岗融媒)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汪新林

(作者:聂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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