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杨道匡:建议在横琴设立粤澳深度合作示范区
读特记者 刘良龙
2020-01-12 22:46
收录于专题:2020广东两会

在1月12日开幕的广东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杨道匡委员建议在横琴设立粤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实行“合作开发、协同管理”。

杨道匡认为,将澳门部分自由港政策延伸到横琴,解决内地与澳门存在的制度差异,形成“生活和营商环境逐步趋同的粤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将是推动澳门与横琴协同发展,以及吸引澳门企业到横琴投资营商和居民到当地居住生活的有效方式。在示范区内形成“政治与法律内地管控、经济环境趋同港澳、延伸港澳自由港部分政策措施”的特殊区域,促进粤澳、珠澳在政府合作、制度创新、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和居民生活等领域深度融合,拓展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空间,推动珠江西岸城市群经济增长,助力国家对外交往和经贸拓展。

杨道匡还建议,设立粤澳深度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示范区管委会”),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赋予示范区管委会法人地位,授予行政管理权,以“共商”“共建”“共管”的合作目标建立粤澳深度合作协调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法律协调机制,使大湾区领导小组的政策、示范区管委会的决定在粤澳两地得以落地、实施。如:发挥示范区管委会的联络职能,在示范区管委会作出决议后由粤澳两地各自通过立法,完善大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法律和政策体系;利用珠海享有地方立法的权限,对琴澳合作区内不涉及中央的事权、不涉及粤澳两地法律制度关系的事项,进行地方性立法,以便依法进行管理。

杨道匡表示,在横琴设立粤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可以“横琴澳门新街坊”为空间载体,在尊重制度环境和生活方式差异的前提下,探索借鉴港澳民生服务和社会管理体制,引进港澳非政府组织提供管理咨询和生活服务。以政府间合作及大湾区的社会组织与港澳的非政府组织合作为主体,通过政府合作制订跨界民生事务的管理方式和协调机构,地方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提供生活服务。条件具备时,可以尝试在大湾区港澳人士集中居住的社区内设立协调管理机构。同时,鼓励港澳社会服务机构和业者前来参与提供适合港澳人士生活习惯和特点的教育、医疗、文体、休闲和养老等服务。

编辑 郑蔚珩

(作者:读特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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