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起“小泥头车”将被限行管理 市民举报有奖

记者 解树森
2016-10-10 18:17
摘要

经过前期向社会征求意见后,深圳市交警局将于本月20日起至2017年4月19日正式实施泥头车限行管理,从严管理“小泥头车”。

记者10月9日获悉,10月20日起我市将对小泥头车实行限行管理,有明确的限行时间、限行路段,并对此类车辆实行办证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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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小泥头车重点违法包括使用假、套牌以及遮挡号牌,超载,违停,违反禁行、限行,超限,遗撒、飘散装载物,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跨分道线、单实线、双实线行驶,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和安装安全防护装置等情形。交警部门将定期组织开展统一行动,联合执法,依托大数据,实施卡口勤务模式对小泥头车实施精准打击,市民举报小泥头车的重点违法,经核实每宗奖励50元。

据介绍,深圳交警将对小泥头车实行办证通行,并在办理通行证环节规范验车,做到杜绝小泥头车改装、消除隐患。同时,将小泥头车纳入“星级用户”管理,安装电子标识芯片,将小泥头车验车数据经PDA上传交警大数据,用科技手段实现小泥头车常态管理。同时,在全市各区明确针对小泥头车的限行时间和限行路段,10月20日起开始实行。

目前,深圳交警正研究将“小泥头车”纳入重点车辆监控平台,建立完善的黑名单管理系统,并对小泥头车运营的货运企业和雇佣小泥头车的建筑施工单位等开展车辆源头检查和等级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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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泥头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全市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排除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从事建筑废弃物、装修材料、生活垃圾、建材等运输的轻型自卸货车(以下简称“小泥头车”)实行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泥头车(以下简称:小泥头车)驶入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道路。

二、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泥头车驶入以下路段、区域:

(一)罗湖区水库路段(东湖水厂至原沙湾特检站)、南山区丽水路(学苑大道口至丽山路口)。

(二)福田区景田北片区:东起新洲路(不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不含香梅路),南起红荔路(不含红荔路),北至北环大道(不含北环大道)。

三、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小泥头车驶入以下路段:

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书城路、金塘街、金华街、万象街、木棉花街、嘉宾路西段(宝安南路至金塘街),以及龙华新区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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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小泥头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

(一)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道路。

(二)龙岗区:

1、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南起龙翔大道(含龙翔大道),北至龙平西路(含龙平西路)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东起坂雪岗大道(含坂雪岗大道),西至五和大道(含五和大道),南起雅园路(含雅园路),北至雪岗北路(含雪岗北路)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3、坂雪岗大道。

(三)宝安区:

1、东起前进一路、二路(含前进一路、二路),西至新湖路(含新湖路),南起湖滨西路、中路(含湖滨西路、中路),北至西乡大道(不含西乡大道)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宝安大道。

(四)龙华新区:

1、东起梅观高速(不含梅观高速),西至福龙路(不含福龙路),南起南坪快速(不含南坪快速),北至机荷高速(不含机荷高速)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观澜大道,大和路,沿河路。

(五)光明新区:光明大道。

(六)坪山新区:中山大道。

(七)大鹏新区:迎宾路。

五、小泥头车严禁非法改装,私自加高车厢挡板;上路行驶时装载物不得超出车厢内侧栏板高度;车厢用帆布密封盖严,严禁遗撒、飘散载运物;车身清洁,号牌、反光标识清晰,靠右侧车道行驶。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严处。

七、本通告自2016年10月20日至2017年4月19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6年10月9日

实习编辑 偲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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