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听过职业病?其实职业病就“潜伏”在我们身边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戴晓蓉
2021-04-25 18:52
收录于专题: 安全课堂

“打工人,打工魂,打工才是人上人。”

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很多人总觉得职业病离自己很远

其实职业病就在我们身边

“搬砖”标配——脱发、鼠标手、键盘腕(腕管综合征)

这属于职业病吗?

2021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

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坪山区卫生监督所

围绕“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

这一主题深入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坪山区卫生监督员现场为用人单位负责人普及职业病防治法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哪些是职业病?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职业活动中产生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

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第一级预防又称为病因预防

1、对于作业环境

① 采用替代品: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物质替代生产过程使用的高毒的原料、辅料。

② 改进生产工艺、设备:采用密闭、自动化生产线,防止有害物质泄漏,使工作人员远离职业病危害场所。

③ 防护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设施,起到防尘、减震、降噪、隔热等作用,并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防护设施应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④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对劳动者

① 为劳动者发现职业禁忌证,开展上岗前健康检查,筛查易感者,禁止其接触所禁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② 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引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③ 教育劳动者摒弃不良行为,不在工作场所抽烟、饮水、进食等。

第二级预防又称发病预防

是早期检测和诊断人体受到职业性危害因素所致的健康损害,及时采取预防、处理措施。

1、定期职业环境监测

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定期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发现病损或检出职业禁忌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病变进一步发展,减少或者阻止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周期按照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188)执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按照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规定执行。

第三级预防又称临床预防

是指在患病以后,给予积极治疗和促进康复的措施。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保护劳动者健康

这是法律要求

每一个“打工人”要保护好自己

就要了解一道“护身符”

它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劳动者的权利。

职业病不是一件小事

很多职业病都是无法逆转的

所以了解和预防职业病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希望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健健康康的退休

编辑 麦苗茵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戴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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