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修法加强工业园区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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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4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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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当日表示,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针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问题,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并增加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可按日连续处罚;依法及时关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吊销相关证照,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行业禁入等。

(原标题《中国拟修法加强工业园区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编辑 (冻结)许舜钿审读 刘春生审核 特区报-王雯,新闻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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