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窜进花生地,农民颗粒无收 河源相关部门:可适当捕杀!

读特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陈殷
2019-07-28 13:58
摘要

正值暑期农忙季节,河源市龙川县细坳村的花生、西瓜地里,却频频引来野猪光顾,等待收获的农民为此愁眉不展。

正值暑期农忙季节,河源市龙川县细坳村的花生、西瓜地里,却频频引来野猪光顾,等待收获的农民为此愁眉不展。河大海捞针市相关部门表示,可适当捕杀!

卢学时是龙川县细坳镇联平村上村小组村民,他家种下的花生,看上去地里的花生秧一片葱绿,长势良好,应该有个好收成。可卢学明却无奈地告诉记者,只有花生秧,地里的花生都没了。他接连不断把花生秧拔起来,根部基本都没有花生。 “下面的花生全部给野猪吃了,一点花生都没有了,大概损失两三百斤,损失了两三千元。”

卢学明的西瓜地也差不多同样的情形。两亩瓜田,基本只剩下西瓜秧,下面的西瓜也被野猪一扫而光。眼下他只好把瓜地里野猪啃剩下的100多公斤西瓜,以每公斤3元的价格贱卖,希望能挽回部分损失。他说:“本来西瓜地可以收成一万多斤,至少会有一万元。今年损失的西瓜和花生有两万元左右,下来我们的生活费用都不知从哪来,现在种什么都麻烦。”

同村的卢增孔也很无奈。今年春季,他家套种一亩地的玉米、花生,也被野猪吃光。卢增孔父母年老体弱,与妻子离异,儿子六岁,要照顾家庭的他没法外出务工,只能靠种田为生,野猪的“肆无忌惮”让他感到很无助。

联平村委会一村干部表示,当地村民每年种的红薯、花生等庄稼总有一部分会被野猪啃掉,但每年还得种。记者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了解到,野猪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群众不能私自捕杀。但是影响到村民从事农业生产,也可适当捕杀。

河源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主任刘伟称,“对老百姓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适当捕杀野猪。”

编辑 刘彦

(作者:读特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陈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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