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万!2019龙岗区展会专项扶持申报开始啦
龙岗政务服务
2019-07-04 19:35
收录于专题:龙岗营商环境展示

各有关企业,龙岗区2019年展会专项扶持申报工作开始啦!申请指南,请收好~

扶持标准

对已获得深圳市参展费用扶持的企业,如市级扶持未超过实际发生展位费的50%,按1:1比例配套扶持;如市级扶持超过实际发生展位费的50%,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与市级扶持的差额给予扶持;对未获得深圳市参展费用扶持的企业,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60%给予扶持。一个企业每个展会扶持额最高为3万元;一个企业1年扶持总额最高为30万元。

资助范围

1.参加大型综合性展会、专业展会、境外展会的企业。

2.区政府统一组团参加的展会。

材料清单

应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展会专项扶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2018年度国税和地税纳税证明(2018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20万元);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参展合同(英文合同则需申请单位提供中文翻译件);

6. 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发票(英文发票则需申请单位提供中文翻译件);

7.企业支付展位费的银行转账凭证;

8.已申请深圳市补贴的企业,根据市级扶持额度提交该笔扶持资金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市级补贴未到位的后续补交;

9.区经济主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邀请函、申请表格、展位确认及付款通知等,英文版本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以上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所申报展会必须是2018年全年已发生的展览会,参展企业每年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0个,A4规格(一式一份),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胶装)。

申报时间

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31日

咨询电话:28949034

受理地点: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温馨提示

龙岗区工信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区内企业代理资金扶持申报事宜,请区内企业自主申报,不接受第三方单位代为申报。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和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工信局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龙岗区工信局举报。

下载相关资料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www.lg.gov.cn/xxgk/zwgk/tzgg/201806/t20180625_12212454.htm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吧!

编辑 林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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