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高”减按15%征企业所得税

记者 闻坤
2016-09-14 05:14
摘要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深圳创新的主体,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增强持续增长动力,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均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对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支持。“国高”究竟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人做出解...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深圳创新的主体,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增强持续增长动力,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均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对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支持。“国高”究竟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人做出解答。

据市科技创新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高新技术企业最有用的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减征企业所得税。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次是在经济特区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待遇。具体规定为: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市科技创新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深圳出台的《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也对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支持,其中包括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其按规定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项目,经审核后,按研究开发实际投入,予以一定比例、最高1000万元的事后支持。

此外,为帮助更多的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我市在市、区层面密集组织开展高企认定培训工作,并组织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符合条件、未获得国家认定的入库企业,可予以连续三年的研发支持。市、区二级财政还将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

该负责人表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政府部门办理相关业务的时候,也可以享受相应便利。此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吸引投融资、参与市场招投标竞争等过程中均被“高看一眼”,具备很强的竞争优势。

编辑 欧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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