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塑料袋东西价值逾42万元!皇岗海关查获152件犀牛角制品

读特记者 吴德群 通讯员 刘运兴 廖莹 文/图
2019-06-05 20:20
摘要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近日,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关隶属皇岗海关此前查获的疑似犀牛角制品152件、重1.7千克,均为哺乳纲奇蹄目犀科白犀的角制品,涉案价值达人民币42.5万元。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近日,一名30岁左右的男性旅客自福田口岸旅检大厅入境,海关关员发现该男子行李不多,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神情有些紧张,有意躲避海关检查,便将其列为挑查对象。经检查,在当事人携带的塑料袋内查获犀牛角制品。

犀牛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列明物种,且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我国从1993年起将犀牛角列为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对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和邮寄犀牛角的行为都要依法查处。

深圳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保护濒危动植物种,从拒绝购买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做起。

编辑 赵偲容

(作者:读特记者 吴德群 通讯员 刘运兴 廖莹 文/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