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记者从15日下午召开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2019年5月10日,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56件1398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54件891人;依法办理了上级督办的陈永森涉黑案件、王小西涉黑案件等多宗重点案件,实现了办案质量与效率的统一。
实现了办案质量与效率统一
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余新喜介绍,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上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到位,推动专项斗争有力、有序、有效向纵深发展。截至2019年5月10日,全市检察机关经审查后,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56件1398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54件891人。依法办理了上级督办的陈永森涉黑案件、王小西涉黑案件等多宗重点案件,实现了办案质量与效率的统一。全市检察机关共承办中央、省挂牌督办案件7件,6件挂牌督办案件主犯均已起诉,1件挂牌督办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我市检察机关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共13件,其中6件案件主犯已起诉,4件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3件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
依法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以法律法规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5个意见为办案准绳,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强化证据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准确认定恶势力犯罪,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内部衔接配合,建立了内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重大事项请示等机制。成立了指导专班,建立工作台帐,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编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简报、周报及专刊多期,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
专项斗争中,全市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能的同时,注重开展法律监督,有效纠正漏捕漏诉、取证瑕疵等问题。如在办理王小西等人涉黑案件中,要求公安机关追捕3人;在办理陈永森等人涉黑案件中,追诉5人,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确保全面追诉犯罪。注重全程监督,对涉黑恶罪犯建议不予减刑假释1宗。市检察院在审查深圳监狱报送的罪犯减刑假释建议的相关材料中,发现1名涉黑罪犯因未按实际能力履行财产刑,建议对其不予提请减刑。
加强线索摸排深挖“保护伞”
全市检察机关注重加强线索摸排,专门设置扫黑除恶斗争举报电话,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联合深圳监狱开展专项线索大摸排,发动服刑人员检举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市检察院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发现了派出所所长刘汉尧充当"保护伞"的线索,依法对其立案侦查,这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全国检察机关自行立案侦查的首宗职务犯罪案件,目前福田区检察院已对刘汉尧以涉嫌贪污罪、徇私枉法罪提起公诉。
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市中级法院建立了工作会商机制和线索移交机制;对我市目前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套路贷"、公交场站非法营运等重点类案形成指导意见,确保执法标准的统一;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召开工作协调会,就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过程中发现的洗钱活动的共同核查及线索移交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商议建立了会商机制和线索摸排合作机制。
市检察机关加大舆论引导力度,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共发放宣传海报480份,在媒体发布宣传报道50余篇,宣传扫黑除恶案例100多个。市检察院通过"两微一端"新媒体发布扫黑除恶微信25条、微博近200条、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63条,宣传报道数量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将着力办理一批涉黑恶大案
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副部长方嘉凡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今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将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他表示,要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着力办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大案。依法从严惩处涉黑涉恶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及骨干分子。要以检察机关"捕诉合一"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组建扫黑除恶专业办案团队,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提升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专业化水平。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要主动引导公安机关查清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中黑恶组织及成员财产状况,及时清查、冻结涉案资产,在起诉环节向法院建议判处财产刑,刑罚执行环节加强监督,全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此外,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要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做到实事求是、不枉不纵、宽严相济,既不降格处理,又不拔高凑数,准确界定案件性质,确保打准打狠。要着力破除“关系网”、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注重从涉黑涉恶犯罪中深挖"保护伞"线索,运用好检察机关侦查权,依法查办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司法工作人员。大力摸排涉“保护伞”线索,会同纪委监委完善信息沟通、线索快速移送、核查反馈等机制,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要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等四大检察职能,发挥检察建议功能,深度剖析涉黑涉恶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针对有关地区、领域、行业日常监管制度中存在的漏洞等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等方面检察建议。
市检察院公关中心负责人汪林丰在会上通报了“陈永森涉黑案件”“王小西涉黑案件”“高杰涉黑案件”“贾某等5人敲诈勒索案”“刘汉尧涉嫌徇私枉法案”“苏某等6人涉嫌抢劫、诈骗、强迫交易案”“安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李某等三人涉嫌开设赌场案”等8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案例。他以“主动作为、认真履职、严厉打击、不枉不纵”四个词语作为概括,从不同角度切入,向大家介绍了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办理这些涉黑涉恶案件中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编辑 郑蔚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