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忙没时间”、“几次而已没大碍”、“驾驶分够扣不担心”……交通违法累积着不处理会怎么样?
5月9日下午,罗湖交警在罗湖区沿河路—北斗路段开展“卡口”勤务整治行动。14时40分许,根据大队情报中心大数据“警报”推送,发现该路段前方一辆车牌号为粤B**53T的黑色小车涉嫌多次违法未处理。
经情报人员对沿途“电子警察”的布控分析,初步判断其行车轨迹将出现在前方执勤交警的路段中。现场交警接到该情报通知后后,立即采取行动并对目标车辆进行布控。
14时44分许,“目标车辆”出现在现场警力的视线中,交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驾驶员欧阳某所驾驶的机动车55次违法未处理,驾驶证累计应扣140分。车辆不仅没有保险,更是已经四年没有年审。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自2014年起就已经出现违法记录,主要以违停、超速、冲红灯以及违反禁令标志为主,违法轨迹多分布省内广州、深圳、惠州及省外各地。
司机欧某表示,虽然知道自己开车有多次违法,但始终抱着侥幸心理继续上路。这回他要不断的反复进行满分学习,直到扣完140分,此外,还有1万多元的罚款。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确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机动车。
目前,罗湖交警已依法暂扣该车,并做进一步处理。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