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深户夫妇申请计生奖励“的消息在网络上、微信上流传。消息称,深圳户籍夫妇双方,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独生子女家庭可领取每人每年960元的计生奖励。昨日,记者向市卫计委求证发现,此消息不实。
据了解,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具有深圳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可享受每人每月由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励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即每人每年1920元。该奖励金不影响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的父母,该奖励金不影响其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方式由社保经办机构代发,每季度发放一次。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前2个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
此外,深圳市近期开展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人数摸底调查及测算工作。各社区在3月18日前,通过上门采集、张贴告知书的方式收集1980年2月2日~2008年12月31日间年满6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55周岁的女性相关数据资料,为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奠定基础。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