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相关决议增发179亿元地方债
读特记者 李舒瑜
2019-04-24 22:35

4月24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幕,会议通过相关决议,深圳市将新增发行179亿元地方债。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常务副主任罗莉,副主任蒋宇扬、乔家华、贺海涛、彭海斌,秘书长石岗出席会议。副市长艾学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文,以及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2019年本级第一次预算调整方式的决议,我市将举借债务179亿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规模的调整,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全部转贷罗湖区使用,主要用于城中村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新增专项债券177亿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部转贷各区使用,用于棚户区改造、治水提质、土地整备等项目。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李廷忠为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刘渤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时免去刘渤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一职。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二十七项法规的决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等十三项法规的决定。

编辑 周梦璇

(作者:读特记者 李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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