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市发改委官网发布了《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及《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记者发现,修订后的政策分为核准类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三个类别,在核准类入户门槛,人才引进积分指标以及老人、夫妻随迁条件等方面有所变动。
核准门槛有所提升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优化人才引进入户条件,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不符合上述核准条件的其他人才,统一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专项指标计划内通过积分方式择优审批引进。
政策性入户方面,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结婚时间及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满2年调整为满5年,并增加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时间限制优先解决配偶随迁问题的条件;老人随迁将子女入深户时间要求由8年调整为15年,并增加子女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5年的要求。
需要提醒的是,此次《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提出,取消对于入户人员计生情况的审核,增加迁户人员需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要求;对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入户人员,将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户的政策要求提高至5年。
审批入户竞争加大
在积分入户方面,记者注意到,《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所称积分入户,包括人才引进积分、投资纳税积分、居住社保积分三个渠道。人才引进积分是指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达到一定条件,但不符合核准类要求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可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通过人才引进积分排名择优审批办理入户。
投资纳税积分入户是指在深圳市缴纳一定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人,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可由市公安部门通过投资纳税积分排名择优审批办理入户。
居住社保积分是指对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并在深圳市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或合法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可由市公安部门通过居住社保积分排名择优审批办理入户。
温馨提示:
即日起,市发改委就《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6月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03室,联系电话:88128994、88125735(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邮件将修改意见发至邮箱shc@fgw.sz.gov.cn。
(原标题《户籍迁入政策将有变动,赶紧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