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宝安区民政局全面推进居民公约的“三个规范化”措施,进一步培育居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幸福社区家园。
“居民公约”对培养居民群众的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和法治认同、激发社区活力、提升基层社区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区民政局组织基层所有社区全面修订、宣传居民公约自治章程,发挥居民公约在基层社区治理中作为“软法之治”的积极作用。
对居民公约制定内容进行规范化,打造“文明公约”。动员社区居民参与文明践行、弘扬时代新风、推动移风易俗,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到社区建设中,因地制宜地建立修订了倡导类、权益保障类、约束类居民公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引导社区居民遵守公序良俗,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公德,促进了社区文明和谐、安定有序。
对居民公约修订程序进行规范化,打造“合法公约”。社区在立约方面,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确保了程序合法、结果合法。社区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组织居民广泛协商,鼓励社区居民参与修订,广泛征求居民意见;根据居民意见拟定居民公约草案,同时听取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等意见建议;根据有关意见进行反复斟酌后,修订完善。严格把关后在社区公开栏、党务公开、社区家园网等公开平台上公布,让社区居民广泛知晓。
对居民公约监督落实进行规范化,打造“自治公约”。加强居民公约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时向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其他途径报告居民公约执行落实情况;接受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居民公约遵守情况的监督。
(来源:宝安湾)
编辑 麦苗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