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一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龙岗区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显成效
2021-05-16 15:00

近两个月以来,龙岗区人民法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愁难急盼的具体问题,完善服务群众的体制机制,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原动力和实实在在的实践成果。

加强诉源治理

在全市首创驻街道工作站和“无讼社区”

近年来,龙岗区人民法院坚持探索诉源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尝试在未设立人民法庭的街道设立工作站,努力打造“源头治理、诉调融合”新模式,显著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2020年12月9日,该院与南湾街道签订“诉源治理框架协议”并启用了全市首个人民法院驻街道工作站。今年3月,该工作站又依托街道义工联成立专属义工队,每天有2-3人驻站执勤。今年以来,该站已圆满完成司法确认25宗,诉前参与、指导调处各类纠纷100余起,开展大型普法活动10场,参与化解重大维稳纠纷3起,“义工+法院”模式作用凸显,居民纠纷调解室、个人品牌调解室等诉源治理模式正在社区推行开来,大量本土矛盾就地化解,诉讼案件稳步下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龙岗法院与吉华街道共同创建“无讼社区”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龙岗区人民法院更是坚定不移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开拓基层诉源治理新路径。4月14日,该院与吉华街道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在全市首创“无讼社区”,在吉华街道原有的“3+3+6”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模式的基础上,以法院为主导,创新治理方法,加强法治宣传,打造多元化过硬调解队伍,加大诉前联调特别是司法确认力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最终实现“零诉讼”。试点后,该院还将在全区创建“无讼社区”,推动更多法治力量下沉基层,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哪里有需要

哪里就有龙岗法院的普法宣传

在队伍教育整顿的过程中,龙岗区人民法院十分注重将学习教育成果即时转化为工作成效,除了统筹处理好工学关系、优质高效办好案件之外,还面向不同群体、针对不同需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成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抹亮色。

3月30日,该院青少年普法教育品牌“模拟法庭进校园”走进龙岗区石芽岭学校,开展了一场有声有色的法治宣教活动。人大代表和学校师生一致称扬这是一场“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的法治与道德教育课,具有课堂教育难以获得的效果。4月1日,该院知产庭法官前往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大芬油画村,为大芬油画美术家协会、大芬美术产业协会的艺术家、企业家们会诊著作权“痛点问题”,精准施治、对症下药。

模拟法庭进校园

此外,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龙岗区人民法院还组织了一系列“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青少年和妇女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用工普法等“龙法微课堂”视频10余期,累计点击量近30万人次,收到了显著的普法效果。

(来源:龙岗融媒)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麦苗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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