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有“老虎”“苍蝇”,企业又何尝没有?但在许多企业,内部反腐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同时,也缺乏制度、标准、经验和人才的支持。所幸,深圳企业的这种状况将有望率先得到改变。目前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已率先在全国正式推出并推进试点。本期“廉议汇”约请三位嘉宾就该话题进行讨论。
王言虎(北京 媒体人):继广东注销廉政账户后,深圳又推企业领域的反贿赂标准,系列反腐措施连续出台,足见此次广东尤其是深圳反腐决心之大、力度之广。“深圳标准”的价值在于,它给企业反腐提供了一个刚性标准,企业在制定反腐规章制度的时候能有所凭借,既不至于用力过猛,伤及无辜,打击员工积极性,也避免失之无力,轻纵腐败行为,导致“后院起火”。实质上,反贿赂标准的确定,内嵌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与良好政商关系的构建,只有将这两者做实、做好,才能打造一个成熟的现代企业。
张枫逸(河南漯河 公务员):反贿赂“深圳标准”的推出,对于民营企业反腐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过去,民企内部腐败往往被认为是“家务事”,成为反腐败的盲区。实际上,腐败犹如社会毒瘤,不仅会给企业带来损失,还可能影响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给消费者带来负外部效应。而对于那些上市公司而言,腐败更会直接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向政府官员行贿正是最常见的一些民企腐败行为,“一个老板绊倒一群官员”的现象屡见不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呼吁将民企反腐纳入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契合了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和反腐无禁区、无盲区的全覆盖本意。在这个问题上,“敢为天下先”的深圳再次走在全国前列。
杨朝清(湖北武汉 高校教师):在企业,每一个社会角色都有自己的角色规范,一旦“踩线”、“越界”,不仅会让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失,也会让自己“因小失大”。企业只有做好“刮骨疗伤”,才能“强筋壮骨”。
反贿赂“深圳标准”的出台,无疑会助力企业反腐制度化、规范化。通过这个标准,企业可以有效地减少内部腐败,提升企业的公信力和竞争力,也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和国际接轨。只有压缩腐败这一寄生“毒瘤”的生存空间,企业做大做强才会更有希望。
【特报清言】
让所有企业在阳光下同台竞技
读特评论员 尹传刚
长久以来,社会普遍关注党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腐败,企业内部的腐败问题一直出于晦暗不明的状态,成为“被遗忘的角落”。事实上,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国企、民企,其腐蚀性没有什么不同,大量企业腐败案例已经为此作了生动证明。企业内部腐败和贿赂之风盛行,不仅会扭曲市场竞争与交易秩序,且最终会提高所有企业的交易成本,进而降低经济发展的效率与质量。
所以,给企业设立反贿赂标准, 推进企业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建设,势在必行。在全国率先推出的反贿赂 “深圳标准”,包含了企业内部反腐机构建设、反腐人才培训机制和反腐信息化建设等一系列反腐体系标准。这可为企业完善自己内部反腐体系提供指引,企业按图索骥,就能通过机制化的方式减少内部腐败,杜绝行贿行为。而通过这个标准认证的企业,等于贴上了“廉洁状况良好、内部管理有序”的标签,从而占据市场竞争的优势。企业家不需要把精力浪费在庸俗的厚黑学、关系学之上,而可以集中精神去探索未知、大胆冒险,真正激发企业家精神。
“高尚的竞争是一切卓越才能的源泉。”让权力的归权力、让市场的归市场,让所有企业在阳光下同台竞技,经济社会的发展潜力才会充分涌流。
见习编辑 耿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