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星档案:
崔浩,男,1986年10月生,2009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法制科四级警员。从警以来,崔浩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多次荣获市公安局个人嘉奖和优秀公务员,并曾获深圳警察执法卫士奖银质功勋奖章。
指引一线民警精准办案,同时确保办案过程合法依规,这是崔浩所在法制科肩负的使命。从一线执法办案岗转到法制岗后,崔浩努力钻研法律业务知识,将规范执法的理念深入运用到分局执法监督的各个方面,为一线干警送上一件件法律“安全衣”和“导航器”,守护好法律准则和公平正义。
工作中,崔浩积极探索法制工作模式,先后撰写了《公交分局办理取保候审案件工作指引》、《公交分局办理控制下交付毒品案件执法指引》等一系列执法指引,用于指导基层一线民警的执法工作,使民警在执法的过程中能够做到有据可依,真正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去处理各项执法问题。
针对办案民警学习时间不足的问题,崔浩集思广益,将执法办案过程中经常使用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整合归纳,编纂了《公交分局常用行政、刑事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汇编》,方便民警在工作中查阅和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民警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以及自身的执法水平。
2016年,崔浩勇于开拓创新,顺应科技引领警务工作的发展趋势,对公交分局民警常用法律法规重新进行了梳理,制作了《公交分局电子执法手册》,将民警日常办案需要使用到的法律知识以电子书的形式进行推广,电子执法手册具有便于搜查查询,可以随时修改更新的优点,避免了以往纸质工具书不方便查阅且容易过时的弊端,是公交分局法制业务工作的重要创新。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崔浩还积极与办案单位进行沟通探讨,深入了解基层单位执法办案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强化执法培训,对于一些典型的执法问题和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律规定,及时制作成课件组织办案单位进行培训,帮助办案民警分析和解决执法难题,赢得了基层办案民警的一致好评。
编辑 李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