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发布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 推出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连城 程思玮 通讯员 杨建超
2021-05-09 13:38
摘要

核算指南甄别了具有交易潜力的海洋碳汇活动类型,在建设海洋碳汇交易机制,推动新区海洋生态资源价值转化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

5月8日,大鹏新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创新推出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审议通过2021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讨论并原则通过《大鹏新区EOD模式项目管理规定(试行)》,首次将“GEP”相关工作纳入新区特色考核内容,并将“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提升满意率和公众生态文明意识”由考核任务调整为考核指标。

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主任杨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大鹏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刘广阳出席会议,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在全国率先制定EOD模式项目管理规定

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提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申报,在国家层面首次将 EOD 模式确定为环境治理模式的创新落地机制。同年,大鹏新区绿色开发勇探新路,把实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抓手。在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片区的城市建设严格遵循生态优先原则,全域应用“海绵城市”技术,努力实现生产生活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对片区内的13条河流,在保持其自然水文原貌的同时,利用水文、地势、植被等特点规划建设银叶树湿地园等5座公园。银叶树湿地园的湿地面积由2公顷扩大到96公顷。生态保护的理念在坝光建设中无处不在,片区内多条道路曾因为珍稀古树“挡道”而改道建设,推动了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共赢。

此次《大鹏新区EOD模式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充分结合大鹏新区“生态立区、经济强区”的发展思路,把实施EOD模式作为新区在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打造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中的践行“两山论”的重要实施路径,共分5章、25条,包括总则、职责与分工、评估与入库、服务与监管、附则等五个方面。此规定明确了EOD模式项目管理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和模式,包括管理机构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完善了包括评估准入、评估方式、评估报告和核定入库在内的要求和程序,提出了将给予入库项目申报国家试点、进行资金扶持、实施用地保障、开展宣传推广和组织环保管家等服务内容。

创新推出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

在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报告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曾指出,深圳将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理布局,并且以碳达峰引领绿色发展,努力在碳达峰、碳中和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此次大鹏新区推出的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构建了科学规范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海洋碳汇标准体系。为科学评估新区海洋碳汇资源价值,推进海洋蓝汇资源价值市场化,并为科学制定海洋发展战略提供决策依据。

核算指南依据《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的湿地指南、《沿海湿地创造方法学》、《潮汐湿地和海藻地修复方法学》的主要原则,参照《国家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深圳市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的主要框架,结合大鹏海域的实际情况,针对海洋生物和滨海湿地的碳汇总量构建了核算体系。核算指南重点筛选出红树林、盐沼泽、贝类、藻类等7个可交易碳汇类型及11项碳汇指标,选取了17项排放因子,明确了数据来源与途径,构建了质量控制指引,确定了统一的报告形式,形成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改变了传统碳汇核算数据来源门槛高的情况,切实提高海洋碳汇核算的可实施性,为在深圳乃至全国开展海洋碳汇核算提供了试点经验。

同时,为便于常态化开展海洋碳汇核算,大鹏新区对核算指南进行优化,提升可操作性。据此,可以对海洋碳汇进行周期性核算,夯实大鹏新区海洋资源数据库。依托常态化海洋碳汇核算,可持续性地分析新区海洋碳汇的基本特点,预测新区海洋碳汇发展趋势,如新区海域海洋生物、近岸湿地、海水养殖活动的变化趋势等,动态全面把握新区海洋资源和环境的发展情况,为新区科学制定海洋发展规划提供决策参考。

不仅如此,大鹏新区还积极探索海洋碳汇交易机制。核算指南甄别了具有交易潜力的海洋碳汇活动类型,在建设海洋碳汇交易机制,推动新区海洋生态资源价值转化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依据核算指南开展常态化的新区海洋碳汇核算工作,建立新区海洋碳汇的结构和潜力模型,有助于大鹏新区围绕自身海洋城市战略研究和构建基于海洋碳汇的区域碳交易体系,为海洋碳汇赋予新的产生、供应和定价机制,稳步实现新区海洋生态资源价值的转化,为新区开展生态转移支付工作提供有效工具。

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GEP核算体系

大鹏新区作为深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验区,此次在考核实施方案上新增了“GEP”等具有大鹏特色的考核内容,共设置三级指标,包括2个一级指标、11个类别二级指标、28个三级指标。其中,包括了自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和人居环境生态系统价值2个一级指标,涵盖了生态产品价值、生态调节价值和生态文化价值的自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和大气环境维护与改善、水环境维持与改善、土壤环境维持与保护、生态环境维持与改善、声环境价值、合理处置固废、节能减排和环境健康的人居环境生态系统价值11个类别二级指标,纳入了直接可为人类利用、间接提供生态调节功能以及源于生态景观美学的文化服务功能等28个三级指标。

同时,大鹏新区还着力构建科学的核算体系,将城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分为自然生态系统价值和人居环境生态系统价值两大部分进行核算,充分利用遥感技术和现场勘测相结合的方式,测量辖区林地、城市绿地、河流湖库、近岸海域等生态资源,深入分析动植物资源,对各类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进行初步评估。并尝试将GEP核算结果应用到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的赔偿,生态环境保护的激励,城市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决策等领域,不断探索城市GEP运行长效机制。

(原标题《大鹏新区发布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  推出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 

编辑 (冻结)许舜钿审读 刘春生审核 (冻结)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连城 程思玮 通讯员 杨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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