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我市原特区内禁行电动三轮车,包括特殊行业,快递行业工作人员着工作服、带工作证可在原特区外驾驶电动三轮车。同时,交警部门对在公交站、地铁口等公共场所拉客的电单车、电动三轮车驾驶员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为进一步净化我市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安全有序的交通秩序,规范特殊行业合法合规使用电动自行车,8月11日、12日,我市开展“禁摩限电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各辖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合街道办、市场监管、城管、交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小组。
据介绍,行动重点整治涉摩涉电车辆在地铁口、公交站、口岸、商业繁华区等公共场所兜客揽客的行为,以及电单车走机动车道、逆行、冲红灯等通违法行为,利用电单车作为作案工具,实施抢夺、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对涉摩涉电车辆的生产、销售、修理、改装、拼装窝点及门店进行清理。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涉摩涉电车辆在公交站、地铁口等公共场所聚集等候、兜客揽客的,警方一律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对于无证驾驶摩托车、暴力抗法的,也将依法予以拘留。
交警部门表示,原特区内禁行电动三轮车,违规使用的依法予以查扣,并对无证驾驶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对于快递行业在原特区外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从业人员需穿着工作服、带工作证,否则一律予以查扣。 同时,所有特殊行业备案的电单车,骑乘人员需穿着工作服、带工作证;上路行驶有走机动车道、冲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作出相应处罚;特殊行业人员驾驶电单车上路实施非法营运的,同样会以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