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VOCs治理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读特记者 叶志卫 通讯员 李梦霞
2021-04-22 18:28

为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控,减少臭氧污染,2019年,生态环境部颁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企业在物料储存、输送、使用、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并落实各项技术的改造提升。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为依法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持续改善宝安区环境空气质量,宝安区政府提出“空气质量攻坚”工作方针,印发“气九条”等管控文件,聚焦VOCs重点监管企业、油气回收以及重点区域,全面提升各类污染源无组织排放达标和工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综合治理“三率”,以有效削减各类VOCs排放。2020年以来,宝安区大力开展园区环保集中整治,完成479家重点监管企业销号式综合整治、41家涉VOCs重点排污单位排放口在线监控系统建设、285家VOCs污染源企业排放过程(工况)监控安装、18家干洗店综合整治,建成集中治污的汽修喷涂“共享车间”6家。

 

VOCs工况监控平台

VOCs在线监测平台

接下来,宝安管理局将继续围绕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全面化”开展VOCs污染整治,通过销号整治、在线监测、监管系统、工况、走航等持续进行VOCs治理,开展重点VOCs企业分级管控;“精细化”实施VOCs防治,以“大气管家”智慧管控平台为核心,完善VOCs精细化管控模式,实现精准挂图作战和高效闭环管理;“专业化”指导VOCs污染防治,加强对各单位、企业VOCs污染防治专业化指导,邀请行业专家调研探讨,编制7大重点行业治理指引,打造全区VOCs治理专业化队伍。

 

挂图作战平台

编辑 汪新林

(作者:读特记者 叶志卫 通讯员 李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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