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深圳光明法院
2021-04-11 17:30
摘要

4月9日,光明法院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由钟泽光主持,党组书记、院长杨克成出席会议,全体在编在职干警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传达学习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去年工作并判断分析当前形势任务,更好开展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月9日,光明法院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由钟泽光主持,党组书记、院长杨克成出席会议,全体在编在职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庞梅生传达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六届市纪委七次全会、2021年全国法院、全省法院、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并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

2020年,光明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中院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光明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0年工作总结

以思想建设为基础

持续做好正风反腐的政治自觉

光明法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狠抓反腐倡廉教育不放松:

第一,以“两个坚持”主题教育为契机,以“纪律教育学习月”“主题党日”等实践活动为载体,将党的领导、服务大局、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五大理念融入司法实际工作中,确保了反腐败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二,将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必修课,2020年以来,开展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党组专题学习3次,全院干警集中学习7次,参与省高院主办的政治轮训5次,专题党课辅导1次,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及培训,坚定干警的政治信仰,提高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第三,以《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为日常行为规范,组织全院干警集中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邀请区纪委领导到我院开展党风廉政宣讲活动,进行“五个严禁”“六个不准”再学习和再教育,有力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

以“三项队建”为契机

全面打牢拒腐防变内在根基

一是组织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活动,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教育引导干警廉洁自律、公正司法,收集全院干警28份检视问题一览表,对于查找出来的问题汇总整理、立行立改。

二是组织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进行“三个规定”集中申报,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的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干警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受处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以及干警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底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对逾期仍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处理。

三是认真做好“五个检视”工作整改,根据“五个检视”排查出相关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治”相结合。

四是组织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排查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组织全体干警签署《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发布廉政提醒、悬挂宣传横幅、开展司法作风纪律整饬。

五是认真开展谈话提醒工作,2020年,我院共开展谈话提醒23人次,坚持把问题处理于萌芽阶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信访举报、上级下转等渠道接收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进并建立有关工作机制。

以制度建设为支撑

构筑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光明法院把反腐败斗争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约束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组织领导、重点任务、责任分解、履责报告、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廉政建设制度,先后制定了《光明法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实施方案》《光明法院审务督察问题整改方案》等院内规章制度,确保追责问责有依据、责任落实全覆盖、压力传导不递减,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以严格执纪为保障

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光明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改“六难三案”等司法作风突出问题,紧盯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反办案纪律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通过加强调研、检查、督导等多种方式发现典型案例,坚决纠正“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司法不正之风。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促进干警行为清廉,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2021年工作部署

一、认清当前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具体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常态化。

三、扎紧制度“铁笼”,促进反腐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来源:深圳光明法院)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汪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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