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快递三轮车上路一律查扣!深圳交警详解为什么

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实习生 黄思雨 文/图
2018-07-20 19:43
摘要

按照市政府协调会议精神,2018年7月底要求送快递业电动三轮车全部退出

近期,特定行业电动三轮车能否上路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一方面,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起草的《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将于7月23日举行立法听证会,其中规定,“特定行业电动三轮车经备案后可在本市划定的准行区内行驶;另一方面,深圳交警7月20日再次发出“禁令”,8月1日起,快递三轮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查扣。

释疑:为何要禁行电动三轮车?

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深圳涉及电动三轮车的伤亡类交通事故共11宗,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

“如何规范和管理好电动三轮车一直是交警部门关注的重点工作之一,许多人不明白为什么深圳禁行电动三轮车。”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动三轮车的生产没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深圳路面上大量存在的电动三轮车,均属非法拼装、改装机动车,没有合法资质。没有资质,就意味着不能上路行驶,也无法上牌规范管理。”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十九条、九十五条、一百一十九条,《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6B17761— 1999) 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6B7528— 2004)规定,电动三轮车属机动车。同时,公安部明确规定,电动三轮车涉及的交通事故及违法行为,按照机动车处理。

“电动三轮车的车辆属性已经达到机动车标准,机动车的具体标准理应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不能放在我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中来制定,这样将违背上位法。”该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深圳市90%道路没有非机动车道,绝大多数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同设置,而深圳机动车密度全国排名第一,如让电动三轮车无限制通行,无论是在人行道或机动车道行驶,势必导致交通秩序混乱不堪。此外,如允许快递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实施配送,也会对其他配送行业形成冲击。

交警:支持快递行业合法健康发展

深圳交警表示,对于快递行业,过去、现在、以后都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他们的合法、健康、规范发展,交警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协会从2012年以来就保持了紧密的联系,有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

据介绍,2012年,深圳交警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出了特殊行业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允许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不受限行道路通行,支持了快递、送水、送气、送报、抢修等民生相关行业在深圳的健康、规范发展。同时,根据行业的实际需求,逐步增加配额;2016年,深圳交警给予快递企业电动三轮车实施过渡期管理,过渡期后予以淘汰。但原特区外的快递电动三轮车还是各快递企业的主要交通配送工作,一直未能按照承诺实施置换。

每一次大规模整治,交警提前与快递行业进行沟通,通过下发通知和组织座谈会的形式,解读相关政策,告知重点查处的是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机动)三轮车违法上路,要求快递企业杜绝使用违规的电动(机动)三轮车。但是,有个别快递从业人员及快递点,依然违法现象突出。

据介绍,市政府今年初专门召开协调会,研究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安全管理有关问题,要求按照“既适应发展需求,又要管理到位”要求,积极有序推动快递电动三轮车置换为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新能源汽车。

为此,市邮政管理局联合深圳交警对快递业电动三轮车制定了缓冲期,在缓冲期内,准许快递电动三轮车在指定通行区域行驶。缓冲期结束后,我市快递服务末端配送交通工具形成“2+4”模式(电动自行车+汽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快递领域的应用。

行动:快递电动三轮车上路一律查扣

今年以来,深圳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共开展37次交通秩序大整治BD行动,共查扣摩托车电动车154870辆,其中三轮车14695辆。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管理和督促,按照市政府协调会议精神,结合各快递企业置换电动三轮车过渡期的承诺,2018年7月底要求送快递业电动三轮车全部退出。

根据深圳交警每半年发布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其它安装动力装置的二、三轮非机动车,禁止在我市道路上通行”。对于违法使用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暂扣车辆,处2000元罚款;如驾驶人员无相应驾驶资质的,对车辆驾驶人员无证驾驶行为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从8月1日起,快递三轮车上路行驶的,车辆一律暂扣,无证驾驶的一律拘留。

编辑 林捷兴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实习生 黄思雨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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