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中山大学第七附属医院获悉,该院已成功申请 26 项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质,加上原有的 8 种门诊大病,中山七院现有 34 项门诊特定病种资质。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中山七院现有的 34 项门诊特定病种包括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贫血、血友病、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腹透治疗)、恶性肿瘤(化疗、生物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放疗)等。
按照相关政策,以一类病种(原门诊大病)为例,市民可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挂号到相关科室门诊就诊,由专科主诊医师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按照相应流程享受大病门诊待遇,发生门诊一类病种目录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由基金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以下34项门诊特定病种可认定
(原题为《中山七院新开通26项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质》)
见习编辑 连博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党毅浩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