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名醉驾司机撞上逆行单车窜出火花,导致两方受伤。记者从市交警局了解到,事故责任已经划分,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7月10日23时58分左右,深圳交警接报,在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南城水厂门口路段发生一起粤B牌面包车撞上单车致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执勤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发现肇事车辆驾驶员古某有危险驾驶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9mg/100ml,随后经抽血鉴定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58.58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经查,7月10日晚上,古某和几个朋友一起聊天喝酒,期间古某喝了四瓶啤酒和少许白酒,一直到23时55分左右古某独自驾驶机动车准备回家。此时,在平湖街道华南城水厂门口路段,一女子肖某和其丈夫各自骑着单车在这条路上逆行,古某车速相对较快,刹那间,古某车头左侧撞上了肖某,古某车辆的左前轮卡住自行车一路向前,窜出电光火石般的火花,结果造成肖某受伤,两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古某下车与肖某的丈夫发生争执,随后古某被赶来的执勤民警抓获。
在这起事故中,肖某驾驶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古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双方均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同时,古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见习编辑 黄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