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佛山公积金发放个人房贷额同比下降8.59%

南方+
2021-03-13 22:10
摘要

3月12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下称《报告》)。

3月12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下称《报告》)。2020年,佛山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0万笔80.5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9%、8.59%,支持职工购建房187.52万平方米。期内,佛山正式执行贷款新规限制“缴存职工个人可申请两次贷款,首套贷款未还清不得申请再贷”。

面向企业,佛山公积金缴存累计为企业减负金额2.23亿元。公积金办事便捷度也进一步提升,包括同城转移、证明等21个事项实现“零现场跑动”“零材料提交”。 32个政务服务事项,除住房公积金贷款外,均已实现“最多跑一次”服务。

发80.53亿贷款,节约职工利息支出超17亿

2020年,佛山执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截至2020年末,佛山已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29万笔565.40亿元,贷款余额360.3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92%、16.61%、16.5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9.02%,比上年末增加2.59个百分点。单看2020年,佛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0万笔80.53亿元,同比2019年均有下降。

这些贷款额,支持职工购建房187.52万平方米。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7.50%,90-144(含)平方米占82.50%。购买新房占75.14%,购买二手房占24.86%。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约17.0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佛山根据国家要求,调整了贷款政策,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可申请两次贷款;首次贷款没有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不得向已有两次贷款使用记录的职工发放贷款。”该政策已于2020年5月1日执行。

全年提取额125.60亿元,同比增长10.36%

住房公积基金不仅可以用于购房、还房贷,还可以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房租等。(了解详情>>>在佛山,什么情况下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官方解答来了)

去年,佛山有72.5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批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九成以上,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0.53%,高收入占9.47%。

其中,佛山租房和无房提取标准为,租房最高可提取超6万元/年,无房最高可提取6930元/年。例如在租房情况下,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35元/月。超出上述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也就是说,每人每月最高提取5040元,每年60480元。

降低缴存基数推行缓缴,为企业减负超2亿

2020年,佛山公积金缴存额168.76亿元,同比增长8.82 %。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8.69%,国有企业占0.95%,城镇集体企业占0.54%,外商投资企业占1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3.82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46%,灵活就业人员占1.41%,其他占16.13%。

去年,佛山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其中,有1388名职工按政策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2020年1至6月补缴,1至6月视同正常缴存,成功获批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企业减负,佛山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内累计为企业减负金额2.23亿元。同时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兼顾企业实际困难和发展,引导企业依法定程序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2020年,累计有12家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即低于5%),涉及职工1684人,为企业减负金额0.07亿元;累计有2家企业申请缓缴,涉及职工167人,为企业减负金额43.11万元。

(原题为:《去年佛山公积金发放个人房贷额同比下降8.59%》)

编辑 董雯静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张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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