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回复关注函:深国际和鲲鹏资本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深圳特区报记者 熊子恒
2021-03-12 18:19
摘要

12日,苏宁易购发布公告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深国际、鲲鹏资本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其将作为产业投资人提升苏宁易购在大湾区的经营能力。

12日,苏宁易购发布公告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深国际、鲲鹏资本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其将作为产业投资人提升苏宁易购在大湾区的经营能力。

苏宁易购表示,尽管深国际、鲲鹏资本最终同受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控制,并存在其他共同对外投资的情况,但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一,深国际和鲲鹏资本定位不同,各自独立运作,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情形。根据公司法规定,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即深国际、鲲鹏资本并不仅因最终同受深圳市国资委控制而被认定存在关联关系。

同时,根据深国际、鲲鹏资本出具的说明,深国际、鲲鹏资本均为独立法人主体,依照其各自章程独立经营决策,双方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形;深国际和鲲鹏资本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未达成一致行动的安排。

第二,深国际存在与鲲鹏资本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情形,但相关私募基金独立管理、投资决策,深国际和鲲鹏资本不构成一致行动情形。

本次股份转让后,苏宁易购前五大股东分别为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张近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鲲鹏资本、深国际和苏宁电器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19.99%、16.38%、15%、8%和5.45%。

苏宁易购表示,本次股份转让最终完成后,深国际、鲲鹏资本作为产业投资人,与其他相关方共同围绕商品供应链、电商、科技、物流、免税业务等领域,对公司进行综合赋能;推动相关方为公司及其业务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充分依托产业投资人的本地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公司在华南地区尤其是在大湾区的经营能力及企业品牌知名度,有效提升市场占有率。

值得注意的是,苏宁易购还披露,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股东张近东先生、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电器集团”)通知,张近东先生与苏宁电器集团于2021年3月1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张近东先生合计拥有公司2,031,928,019股的表决权,占公司目前总表决权的比例为21.83%。

编辑 董雯静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张露锋 王雯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熊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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