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接续为深圳发声:首个金融法庭晋级金融法院还有多远?
深政观察
2021-03-09 22:59

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已经连续三年成为全国两会的关注热点。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议:进一步加大司法制度供给,在深圳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增强金融审判的力量,提高金融审判的专业化水平,营造更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刘新华曾经在深圳和证券监管系统任职多年,是金融行业的专家。他认为,当前,资本市场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日趋多发,涉案金额更大,案件涉众性更强,深圳市中院面临的审判压力日益增加,且与一般民事纠纷不同,相关案件具有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等特点,对审判的要求也更高,仅仅依靠集中管辖已无法适用当前金融案件审判面临的新情况和新趋势,建议依托创业板改革契机,借鉴上海和北京的做法,特别是借鉴上海金融法院的司法实践,在深圳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增强金融审判的力量,提高金融审判的专业化水平,营造更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小政注意到,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由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代表领衔,多名在深全国人大代表就曾联合建议在深圳探索设立金融法院,完善金融审判体系,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建设。

2020年,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杨绪松也建议探索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为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保障。

连续3年有代表接续为深圳设立金融法院发声,因为深圳有这个基础条件和现实需求:全国首个专业化金融法庭正是诞生于深圳前海,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已积累了一定经验,深圳本身是金融重镇,加上综合改革试点赋能,深圳金融领域的先行先试更如虎添翼,大湾区首个金融法院落户深圳,条件愈发成熟,也形成了更多共识。

在代表们看来,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有利于借助专业化审判的优势,发挥司法裁判对金融市场的指引、规制和预警作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更好地规范金融创新,服务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

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血脉通增长才有力。

作为国内金融业门类最全、机构最多的城市之一,又是深交所所在地,近年来,深圳金融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互联网金融、私募投资等金融企业规模庞大,涉众型矛盾纠纷以及违法犯罪案件多发、易发,金融风险防范需求凸显,对专业化金融审判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事实上,深圳专业化金融审判机构改革已经探索多年,已经具备了设立金融法院的基本条件。自2008年开始,深圳中院即在商事审判庭指定两个合议庭专门审理金融案件,积累了丰富的金融审判工作经验。2017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深圳金融法庭正式设立并按独立机构运作。三年来,深圳金融法庭累计受理各类金融民商事案件达7000余件,审结近6000件,处理了大量的疑难复杂金融纠纷,2020年收案量、结案总量、人均结案量均创历年新高,2个案例被评为全市法院年度典型案例,1个案例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对金融审判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示范作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审理涉票据、证券等案件过程中,深圳金融法庭解决一批疑难复杂问题,一系列裁判理念、处理模式被最高法院吸收,成为规范金融市场的重要规则,持续对外输出“深圳经验”。

此外,深圳金融法庭在建立证券审判“15233”工作体系(1个前置程序,5大审理机制,2大重点内容,3种简化处理模式,3种不同情形)以及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等方面已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前海全国首个金融法庭改革探索的基础上,建立大湾区首个金融法院,将成为“双区”建设的有力推手,将为全国的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建设作出新的深圳贡献。

编辑 许舜钿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党毅浩 范锦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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