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粤港澳三地竞争政策实施的交流合作,广东将采取这四大举措!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李竹 文/图
2021-03-01 17:14
摘要

在《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的框架下,粤港澳三地如何开展竞争政策实施的交流合作?

在《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的框架下,粤港澳三地如何开展竞争政策实施的交流合作?3月1日,记者从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将从建立竞争政策会商新机制、搭建竞争执法交流合作新平台、开通公平竞争纠纷快速处置新渠道、拓展竞争政策宣传新形式四个方面深化粤港澳三地的合作。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麦教猛表示,首先要建立竞争政策会商新机制。建立粤港澳三地竞争执法机构执法会商机制,推动三地共建执法咨询和信息通报机制,确保在各自法律制度安排下竞争政策的有效实施。成立竞争政策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为竞争政策实施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搭建竞争执法交流合作新平台。邀请香港、澳门竞争执法机构参与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的相关事务,通过定期举行三方会议、人员培训等活动,促进粤港澳三地执法互助和交流合作。

三是开通公平竞争纠纷快速处置新渠道。针对粤港澳三地企业诉求,建立违反公平竞争线索举报绿色通道;建立竞争纠纷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处置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四是拓展竞争政策宣传新形式。推动粤港澳三地共同开展竞争政策和法律知识宣传,在相关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设“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相关法律知识课堂”,加大竞争政策宣讲力度,不断提升粤港澳三地市场主体竞争意识。

“下一步,我们将携手港澳相关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和人员交流,深化合作,共同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和最具活力的湾区市场环境。” 麦教猛说。

编辑 张克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曹亮 李怡天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李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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