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冒烟到爆炸仅6秒!东莞一电动车出租屋充电引发火灾

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许楚翘 莫建坤 文/图
2021-02-20 21:09
摘要

2月18日,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滨河路一出租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主侯某某被依法拘留10日并处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18日,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滨河路一出租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主侯某某被依法拘留10日并处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18日凌晨4时23分许,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长安镇沙头滨河路一出租屋发生火灾。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长安消防大队5台消防车、21名指战员前往处置。

经初步查明,该起火灾为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出租屋三楼通道引发,火灾造成现场多人被困,长安消防大队指战员将被困群众全部救出。现场火势于4时32分得到控制,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消防大队进行调查取证。经火灾现场实地勘察、调取监控视频、询问当事人等证据材料,认定事主侯某某,因在租住的出租屋三楼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涉嫌存在过失引发火灾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侯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下一步还将继续追究该出租屋二手房东的相关责任。

为深刻吸取火灾教训,做到警钟长鸣,长安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立即行动,将事故情况向镇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集团公司通报,要求各社区、集团公司立即转发到社区出租屋业主群,让各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高度重视电动车入户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性,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月19日晚,长安镇火灾隐患整治办联合社区网格中心对全镇13个社区出租屋进行夜间抽查,共抽查145栋出租屋,发现53处隐患,其中50家室内电动车停放或充电的已通知房东马上整改,13家没有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已通知房东限期整改,其余隐患由社区安全办继续跟进。

编辑 董雯静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党毅浩 范锦桦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许楚翘 莫建坤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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