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我市服务贸易规模,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促进全市服务贸易加快发展,市商务局2月4日制定并下发申报指南,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申报2021年度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6日。
申报指南明确了申报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凡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求在上一年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受到违法处罚且行政处罚事项属《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规定中纳入听证适用范围的,并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直报管理应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文化贸易”“中医药”等事项中进行注册并及时、准确填报业务信息。
申报企业可按技术贸易、文化贸易、中医药服务贸易、其他服务贸易业务以及服务外包业务等五大项目,对应条件申请相应的资金支持。最高可一次性申报50万元资金支持。
如技术出口企业在支持时间内在境外建立研发中心的,可一次性申报30万元资金支持。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以及《广东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范围内开展对外文化贸易的企业,去年为我市文化企业出口产品和服务过程中投入翻译、外语配音等费用,可申请最高50%的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最高30万元。
对中医药企业或机构在支持时间内吸引境外人士来珠海就医或接受中医药非学历教育和培训、提供跨境中医药远程教育或诊疗服务且规模有所增长,或完成中药类产品海外新注册等业务,可申请项目实际开支50%的资金支持,每个项目最高10万元,每个企业或机构支持金额最高30万元。对在支持时间内入选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出口基地责任主体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一次性支持。
符合在岸、离岸支持条件的企业也可根据相应条件分别申请10万、3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对支持时间内获得“广东省级服务外包示范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的补助;获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的补助;获得“广东省服务外包重点培育企业”认定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的补助。每家企业在认定有效期内仅支持1次。
全年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在岸+离岸)超过50万美元(含)的服务外包企业,如若在去年内取得过国际资质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每个企业可申请最高50%的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最高可申请3个项目,合计补助最高20万元。
申报指南还列明条件,对在支持时间内我市发展服务外包业务符合相应条件的园区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由省级资金建立的珠海市服务外包信息中心和珠海市服务外包产业交流中心的运营、升级维护、服务器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以及为我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提供的政策、技术、管理等公共培训服务和商务交流、产业沙龙、项目对接等线下公共活动给予最高70%的资金支持,每个中心可申报最高20万元资金支持。
此外,为鼓励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申报指南明确对去年由市商务局或其委托机构组织的国内外服务贸易相关市场开拓活动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对照相应条件予以申报。
编辑 陈冬云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李怡天